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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重要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8 13:17:00    

6月17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6月18日起,停止使用“吉林省互助保障综合业务系统”办理参保业务,7月1日起,启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数智化管理平台。



各经办机构、会员单位:

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将启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数智化管理平台(简称新系统),停止使用“吉林省互助保障综合业务系统”,为维护会员的参保、理赔利益,顺利完成职工互助保障业务管理系统转换,现通知如下:

一、参保业务

自2025年6月18日起,停止使用“吉林省互助保障综合业务系统”办理参保业务,该系统内未办结参保业务将清零,7月份改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数智化管理平台继续办理,不影响参、续保及各项保障活动开展时间。

(一)在2025年6月18日前已上传名单,并完成转款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请书、名单邮寄或直接送至长春办事处。

(二)在2025年6月18日前已上传名单,尚未转款的单位,请于7月份使用新系统办理参保业务。

(三)代管地区要求同上,需要将申请书、名单邮寄或直接送至个代管地区代办站。

二、财务办理

(一)目前已经在“吉林省互助保障综合业务系统”提交参保名单的单位,请准确核实转款信息,务必于2025年6月20日(本周五)前全部转款完毕(在此期间请关注是否有退票情况,如有退票请重新转款)。

(二)2025年7月新系统上线后,转款如在保期到期日延后超过15天,将重新计算免责期,为此,请务必于保期到期日15天之内成功转款。

三、理赔业务

(一)自2025年6月20日起,现运行系统将不再受理申领业务,请尽快办理存留的申领业务,并一定确保会员银行卡状态正常,卡号准确无误,以便一次成功付款。

(二)对于退回的案件,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只能于7月份在新系统重新申请。

(三)到档案确认步骤的,请尽快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未办理完成,将在新系统重新申请办理。

(四)系统转换期间,未办理完成的理赔业务,需在新系统重新申请,重新走理赔流程,如导致理赔时间延长,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新系统登录网址及业务办理流程等事项另行通知。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

2025年6月17日

来源: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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