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素能与办案质效双提升
吕梁检察研训一体战训融合锻造专家型人才
近年来,面对新型犯罪高发、法律适用争议增多、司法理念转变不够、骨干成员面临断层等挑战,山西省吕梁市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创新构建“研训一体、战训融合”培养体系,制定“专家型人才培养计划”,从单项罪名实务研究小切口入手,推进实施“检察实务专家型人才培养计划”,提升员额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生动力、履职层次和办案境界,推动队伍素能与办案质效双提升。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以来,吕梁检察机关案件起诉准确率达99%,类案裁判尺度偏差率下降16%,17项创新成果被上级检察院推广,18篇理论研究文章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人才培养经验做法被《2024山西检察这一年》收录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形成吕梁检察教育培训特色品牌。
靶向攻坚破解检察实务难题
针对新型犯罪高发、法律适用争议增多的情况,吕梁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实践痛点,建立“大数据筛查+基层需求调研+检委会专题讨论”三维研判机制,以实战需求牵引精准选题,通过靶向攻坚破解实务难题。
吕梁市检察机关通过分析近3年1.1万余件刑事审查起诉案件,梳理出新型涉网络犯罪、传统交通肇事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问题等15项法律适用难题;组织基层院开展“办案难点大家谈”活动,收集一线检察官提出的27个实务问题;各基层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专题研讨,最终确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职务侵占罪、交通肇事罪等12个重点攻关课题。
在课题设置上,除常见多发案件中的实务难题外,吕梁市检察机关还要求突出新领域、新要求下的检察履职困境,尤其突出“三个结合”: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与本地典型案例结合、法律条文理解与证据审查实务结合、理论研究与办案需求结合。
以打击洗钱犯罪为例,为强化洗钱犯罪上下游一案双查、一体惩治,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同步调查、侦查、审查,消除对洗钱罪特别是“自洗钱”行为定性新变化的分歧,吕梁市检察院指定经济犯罪检察部与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研究团队,充分研究洗钱犯罪的理论依据、认定难题、典型案例,指导全市5件洗钱犯罪案件的办理。
在此基础上,吕梁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共同会签《吕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达成共识、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建立联络配合机制、情报会商机制和案件协作机制。
小切口入手打通队伍建设堵点
当前,吕梁市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由学历层次偏低、职业保障不足,转变为司法理念、素质能力等不适应、跟不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具体体现在老检察官传统办案思维难扭转,年轻人难入额、独立承办案件、出席法庭历练机会少、进步慢等方面。检察工作,尤其是刑事检察工作骨干成员面临断层,这一制约吕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必须打通。
吕梁市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从“单项罪名专家型人才培养计划”小切口入手,依托“新时代检察官讲吧”,在全市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实务研究”讲堂,让检察官上台讲,变被动为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一场“大学习”,通过主动“领题”、有力“破题”、高效“答题”,将压力转化为深入研究常见单项罪名的动力。
主动“领题”——鼓励检察官和业务骨干结合自身办案经历,汇集集体智慧主动研究吃透一项罪名;有力“破题”——要求授课检察官去探究罪名的背景、法条、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以总结梳理认定标准、实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高效“答题”——针对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能忽略的问题、经常出现的遗漏、量刑的标准依据等,结合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深入研究,与公安、法院等联动探讨,与一线办案人员深入座谈,与行政执法机关互动联系,形成区域内执法司法理念标准的统一。
在交通肇事罪实务研究中,针对逃逸认定、二次碾轧、“顶包”等情形,授课检察官经过抽丝剥茧、深挖细查,发现背后的“案中案”,这一办案思维逻辑和实务研究成果,为全市检察官精准追诉漏罪、漏犯,还原案件真相,提供了实践参考和借鉴启发。
建立机制强化四维量化考核
为深化战训融合,释放人才专业化建设叠加效应,吕梁市检察机关通过案例研讨推动经验传承,通过跨区域协作办案凝聚合力。课题研究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座谈,通过成果共享、经验互助,指导高质效办案。构建“市院统筹、片区联动、基层创新”三级联动格局,成立跨区域协作办案组,针对跨辖区复杂案件开展联合攻关。
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时,主动向吕梁市检察院派驻市公安局检察室汇报,在确定“非法占有目的”这一认定难点时,市检察院派驻市公安局检察室邀请离石区人民检察院诈骗犯罪研究团队召开案情分析会。最终石楼县检察院根据分析会成果制定调查计划,提前固定有罪证据,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被告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该案成功入选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件入围案例。
为健全长效机制,吕梁市检察院建立“四维评价”机制,从备课质量、授课效果、成果转化、队伍成长四个维度量化考核。在对课题研究团队优先培训、优先后勤保障的前提下,进一步与业务绩效考核、职级晋升挂钩,激发检察官内生动力。同时,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每年根据司法实践调整研究方向,新增研究课题。
据统计,近3年,全市30名检察官获评全国、全省业务标兵或入选人才库,6项调研成果在国家级刊物发表,42个所办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优秀案例。青年人才成长周期缩短3至5年,90后检察官主办重大疑难案件比例从18%提升至37%。
本报记者 马超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本报通讯员 张欣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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