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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4月10日至4月19日将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两期电子式储蓄国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0:15:00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5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25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93%,最大发行额250亿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2%,最大发行额25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19日,2025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第二期分别于2028年4月10日、2030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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