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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四个维度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04:39:00    

应充分发挥科技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不断满足群众所需所盼,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图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新华社发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于制度完善、机制创新、效能提升等方面,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设计、战略性部署。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关联着治理主体、治理观念、治理方案、治理目标等四个维度,应准确把握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1.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共同构成一个整全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每个治理单元各有分工,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和职能职责,彼此之间又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必须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管理社会事务是政府承担的重大职责之一,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社会治理效能。政府要承担起创造更加公平和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责任。社会治理责任在政府,活力在社会,潜力在市场,既需要合理划定政府和社会的治理边界,又需要政府和社会协同发力,完善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体制,真正形成和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乘数效应。人民群众是最广泛、最活跃的社会治理主体,公众的深度广泛参与可以为治理工作赢得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为此,应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拓展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引领和推动公众自觉增强主人翁意识,充分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无论何种治理主体,都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拥有某种治理观念且受此治理观念的指引。治理观念主要包括法治观念和德治观念。

一方面,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有效方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于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从法治上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另一方面,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来说,培育德治观念与树立法治观念同样重要。德治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优势和优良传统,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法律提供社会稳定的底线伦理,道德为法律注入基本价值,德治观念提供善治的创新机制。法律是准则,具有威慑力和惩处力,必须时时刻刻遵循;道德是基石,具有感召力和引导力,必须时时刻刻铭记。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或个人来说,任何目标的实现,既需要外在的约束,也需要内在的自觉,需要将他律转化为自律。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和德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因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德治观念的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治观念的约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是观念的现代化,应从价值观念角度打造先进治理理念,塑造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文化。

3.充分发挥科技的重要支撑作用

治理主体的治理观念和治理行为都需要通过具体的治理方案去落实。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科技支撑”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治理方案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具体抓手,是治理主体在坚守法治和德治观念的前提下,从技术提升、资源优化、市场配置等方面提出的化解治理难题的治理方式和治理办法。社会治理没有一个固定模板,需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具体的治理方式、治理办法可能是千差万别的,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治理方式,都应充分发挥技术的赋能作用。历史上,每一次技术创新都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解放和发展。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技术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必将更加明显。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期待与要求。“纵观各国治理实践,如果社会治理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经济发展难以为继,整个社会也可能陷入动荡。”要将现代科技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运用于社会治理,通过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开发利用方式,赋能社会治理,严格合规流通,让公共数据在赋能政府高效治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以治理手段创新驱动治理机制创新,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应把科技支撑作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努力成为治理实践中的技术能手和行家里手,积极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持续为社会治理赋能助力,让社会治理更具有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4.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

治理目标是支撑起治理主体、治理观念和治理方案的逻辑支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社会治理事业是人民的事业,社会治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社会治理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社会治理,既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治理指向,也要以最广大人民为治理主体,构建起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治理各环节各方面,无论是治理主体、治理观念还是治理方案都必须以“人民至上”为价值起点。因此,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满足群众所需所盼,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办好群众的“关键小事”,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智慧和动力支持。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新时代新征程上,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必须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科学回答好谁来治理、何以治理、以何治理、治理为何等重大问题,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有效推进,真正做到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作者:戴茂堂,系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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